2021-06-09 朱瑞 点击:[]
科研部例会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科研部各类会议内容和程序,加强会议纪律,提高部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决策机制,确保科研管理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四项基本要求。
第三条 会议类型包括:科研部部门会议和处务会议,部门会议有全部全体人员参会,处务会一般由部门中层干部参加,视工作需要,请科级干部参会。
第四条 科研部例会一般为每2周召开1次。
第五条 部门例会要着眼于有效沟通、协调部门内部各方面关系、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第六条 部门例会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做到充分沟通,心中有数;对议而不决的事项提出解决的原则和方法;会议要求精干、高效,工作进展和安排应该明确、具体、量化,杜绝空谈和形式主义。
第七条 会议议定的事项、布置的工作任务、提出的办法措施,与会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传达、贯彻、落实,力求取得成果。
第八条 与会人员应认真准备、按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勤,会议期间应将手机调至振动模式,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
第九条 会议记录员应该提前确定开会地点,时间和人员。记录员要提前申请会议室,做好会议室及其他有关会议协调工作,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完成会议记录编制工作,并提交相关会议主持人审核,然后归档以便日后查询。
第十条 与会人员必须是对会议实施效果有实质性影响的人员,较小会议规模,提高会议效率,重在会议纪要的检查与考核,每次相关会议必须对上次会议纪要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