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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时间 : 2021-02-19

    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本科高校2020度省级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0号),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 2020 年度省级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 年度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的范围为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国际化课程:

    (一) 线上一流课程:截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至少两个学期或两个周期(原则上每个周期不少于 6 周)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鼓励我校第三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建设课程等积极申报本次线上一流课程。

    (二) 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者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鼓励我校已认定的历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积极申报本次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已获批认定为首批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的除外)。

    (三) 国际化课程:推荐类型主要为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除符合省级一流课程建设要求之外,还应突出国际化课程特点,如定位清晰、全英文授课、符合外国留学生培养实际需求,课程负责人需近 3 年连续从事本科层次外国留学生的培养或管理工作,各单位在培育遴选国际化一流课程时,适当考虑相关特色课程,如始业教育、国情教育、中国法律教育等课程。

    省级一流课程建设,要充分发挥课程育人作用,按照课程思政建设有关要求,深度挖掘课程的育人元素,明确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的切入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的具体实施路径,通过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方式,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有机融合。鼓励申报体现跨学科、跨专业及产教融合、医教协同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高水平课程。鼓励申报优势特色鲜明、受益面广的高质量通识类课程。

    二、申报要求及推荐数量

    1.申报要求

    (1)本次省级线上一流课程(含国际化课程)认定继续采用“学校申报、省厅评审”的方式,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含国际化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认定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的方式。2021 年起,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省级一流课程质量抽检工作,实行课程预警及退出机制。

    (2)根据规定,各类申报课程(含国际化课程)所涉及的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及团队成员每人每年限一门课程;已认定为 2020 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再参加此次省级一流课程(含国际化课程)的推荐;预申报线上一流课程按课程运行平台中排序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再参加此次其他类别省级一流课程(含国际化课程)的推荐。

    (3)本次各类申报课程的团队成员允许在5人内,填报3或4人。

    2.推荐数量

    本次校本部推荐省级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50门,线上一流课程25门,国际化课程8门;滨江学院推荐省级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0门,线上一流课程5门。

    3. 国际化课程

    本次国际化课程的申报工作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相关通知另行发布。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2月19日—3月10日,教师完成申报书及附件,其中说课视频待学校评定后直接上传申报网站,非省平台的线上一流课程需提供平台数据信息表。各单位组织遴选推荐,严格核查所有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和成员均限1门,包括提交国际教育学院的国际化课程,即学院本次提交的所有课程的负责人和成员姓名只能出现1次,且不含已认定的2020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负责人和成员。教师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统一报给本单位(学院),3月初,学校将组织申报答疑会。

    3月11日15:00,各单位将各类申报课程排序上报学校。《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及附件、《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纸质版申报书及附件双面打印一式5份报送学校。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报教务处教学科;社会实践一流课程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月12--17日,学校形式审查,核查全校申报的人员限定,组织专家评审。

    3月18日--21日,评定推荐的教师修定申报书及附件终稿。

    3月22日至24日,组织教师登录“浙江省课程工作网”( www.zjooc.net)进行网报。

    3月25日--29日,学校终审,上报省厅。

    四、申报工作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学科胡俊江、陈敏俊,电话86613728,邮箱286137253@qq.com;实践教学科丁玮玮,电话86633046,邮箱532237044@qq.com。

    附件:1.省厅2020年度一流课程申报通知

    2.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3.线上一流课程平台数据信息表-非省平台

    4.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5.供填报专业类代码-本科专业类代码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310053)

    校办电话: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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