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0年教师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整体安排,决定近期开展民主评议及二级单位评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月7日-12月11日(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单位确定)
二、主要工作
(一)民主评议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围绕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师德师风表现及教学、科研、育人、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各方面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进行述职,参加民主评议会人员对各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将作为评审推荐的重要依据。师德师风评价“不合格”票数之和超过实到评议人数三分之一的,在当年不予推荐。
各单位民主评议会参加人员如下:学院由全体教职工参加;附属医院由教授委员会成员参加;机关党总支由所属范围内全体科级及以上干部(含业务科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教代会执委会成员等参加;直属单位党总支由所属范围内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科级及以上干部(含业务科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教代会执委会成员等参加;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人员同时参加原单位和学生思政考核推荐小组组织的民主测评。
(二)评审推荐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围绕本人标志性成果进行5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并进行现场答辩。各二级单位评审推荐小组成员根据申报材料、学科组评议、民主评议、现场答辩等情况,排序推荐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并根据学校下达的比例名额评审确定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对参加学校评审的其他副高级及以下人员进行排序推荐。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根据上级部门关于职称评审管理机制改革精神,今年起逐步下放二级单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评聘决定权,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和评审推荐工作,认真组织好教师代表及评聘小组成员开展相关工作。
(二)各评审推荐小组务必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考量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育人、团队建设和社会服务等要素,科学、客观、合理评审推荐各单位申报人员。
(三)各申报人员根据各单位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述职及答辩准备。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请同时做好学校评审会议述职和答辩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