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组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8〕21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和要求
国家“千人计划”包括: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青年项目、外国专家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年龄不超过55岁。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来华,下同)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3、青年项目: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的申报人,应当属于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1)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2)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3)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4)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4、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须全职来华工作3年以上。其他资格条件应当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要求。
5、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应当为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2)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3)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6、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引进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高等学校和有影响力的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专业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当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时间不超过1年。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申报短期项目的,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除研究成果、技术水平出现重大进展或者突破外,申报次数累计不超过2次。创业人才、青年项目不限制申报次数。除创业人才项目外,其他项目申报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
三、主要调整
国家“千人计划”主要有以下调整:(1)“新闻传播学”纳入人文社科项目支持范围,重点引进能够“构建中国话语体系、让世界读懂中国”的新时代社会科学家。(2)所有项目增加风险评估程序,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防范引才法律风险,保障人才安全。(3)国外高校取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可申报各类项目,不再视为破格。国外高校毕业、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非华裔人员,出站一年内可申报青年项目。(4)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原则上只允许西部和东北地区用人单位申报。(5)非华裔外籍人员可用英文填写申报书有关内容。
四、申报程序
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宣传部、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金融办和省外专局等单位共同组织开展。
省人力社保厅负责:(1)创业人才项目;(2)企业创新人才长期(短期)项目。省教育厅负责:(1)高校创新人才长期(短期)项目;(2)省内事业单位重点学科创新人才长期(短期)项目;(3)高校青年项目。省科技厅负责:(1)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长期(短期)项目;(2)省内事业单位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长期(短期);(3)省内事业单位重点实验室创新人才长期(短期)项目;(4)科研机构青年项目。省金融办负责:(1)国有金融机构创新人才长期项目;(2)金融机构青年项目。省外专局负责外国专家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专家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省文化厅负责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省委组织部负责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具体程序为:
1、申报。用人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准备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人才科。除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外,其他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须通过国家“千人计划”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青年项目上传电子文档的时间为7月1日-20日,其他项目上传电子文档的时间为6月10日-30日,逾期不再接受材料。申报软件客户端、申报书等详见国家“千人计划”网、中国人才网。
2、推荐。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青年项目于7月5日之前,其他项目申报材料于6月2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学校人事处。
报送的纸质材料应与上传申报评审系统的电子文档一致。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1、申报材料格式要求。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等,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说明。
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破格说明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2、纸质材料格式要求。一是申报书使用70克白色A4双胶纸,按下载的格式正反双面打印,填报说明无需打印,封面统一用白色铜板纸;二是附件材料须编写页码和目录,内容分为目录和正文两部分,内页使用70克白色A4双胶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在页面左侧合并装订;三是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单独打印另附。
3、电子材料格式要求。提供整套材料电子版文件,其中,附件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要求将电子申报材料分类建立文件夹,并刻录在一张光盘上。一是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青年项目、外国专家项目、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分开;二是在每一类人才中,按照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具体项目单独设置文件夹;三是每个具体申报项目中,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申报书正本,申报书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文件名称分别为姓名、姓名加“附件”、姓名加“简要情况表”。
五、有关要求
1、各用人单位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严把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要特别把好师德师风关,确保推荐人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和育人水平高超。要增强人才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引才操作规程做好人才引进工作,要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背景调查,防范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
2、各单位要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广泛动员部署,加强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报送材料,青年项目于7月5日之前,其他项目申报材料于6月2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学校人事处(联系人:田港 电话:86613535)。
3、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