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联合开展高教园区电动车管理(宣教)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安全保卫处、人民武装部           时间 : 2017-03-09

    为了更好地净化滨江高教园区内的交通环境,进一步确保师生员工日常出行安全、文明、有序,从根本上减少交通事故隐患,滨江交警大队浦沿中队联合园区院校共同开展电动车管理(宣教)活动。

    一、前期宣传阶段(3月8日-3月15日)

    制作宣传资料,在校内开展为期一周左右的电动车安全行驶宣传工作,宣传资料通过分发、布告栏张贴、网络平台推送等方式传播。

    二、现场整治管理(宣教)阶段(3月16日-4月16日)

    在宣传阶段结束后,立即开展为期1个月的现场整治管理(宣教)行动。

    (一)由交警中队(民警、学警、协警)、安保处校卫、学校老师组成现场管理力量。

    (二)每周安排不少于4次的整治行动,整治时间安排在上午7:15-7:45、8:00-8:30,下午13:00-13:30这三个时间点。整治点位安排在滨文路机电学院校门口、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南门口。

    (三)现场管理流程:1.由交警中队执法人员(不少于4人)路面查获电动车(自行车)违法行为(走机动车道、骑车带人、逆向行驶)。2.由工作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交警中队1人+学校1人),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学院专业班级、车辆号牌等。3.信息登记在册后予以放行,并责令其在三天内到学校宣教点进行学习体验。宣教点设置在浙江中医药大学南门、机电学院南门。4.宣教点的宣教方式分抄写交通法规与现场站岗执勤两种方式。首次违法的,宣教方式可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再次违法的,则强制现场站岗执勤方式。抄写内容、抄写本由交警中队提供;现场执勤时间为30分钟,执勤装备由交警中队提供。

    (四)对逾期未到宣教点学习体验的当事人,由学校根据校纪校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本次活动中师生违法行为查处结果将作为部门(学院)平安校园考核及年度考核计分依据之一。

    相关事宜请联系安保处校卫队,联系人:陈建新,联系电话:86613780。

    滨江交警大队浦沿中队

    浙江中医药大学安全保卫处

    2017年3月9日

    电动车安全骑行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在非机动车道内有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

    2.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严禁用推行或绕行的方法闯越红灯。

    3.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左转弯时伸出左手示意,不可在机动车驶近时急转猛拐、争道抢行。

    4.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尽量靠右边行驶,不要数车并行,严禁逆向行驶。

    5.严禁骑车载人,骑车时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

    6.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小时。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310053)

    校办电话: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 

    浙ICP备0504083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

    Copyright ©1959-2023 浙江中医药大学  


    • 企业微信号
    • 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编:310053

    校办电话:0571-86633077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

    Copyright © 2023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ICP备0504083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