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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滨文校区改扩建项目施工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后勤管理处           时间 : 2017-02-28

    全校师生员工及各施工单位:

    为改善滨文校区办学条件,校园内改扩建工程项目已开始全面实施,施工工地逐步增多,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春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15号)的有关要求,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和施工安全,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就近期施工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单位和师生员工需进一步明确校园基建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近期开展的施工项目主要有:1-4号楼楼梯间和卫生间改造;2号楼(除一楼)整体改造;1、2、3、4、10、20、21、22号楼电梯改造;10号楼食堂一、二层改造;14号楼改造;体育馆南侧篮球场篷房搭建。

    三、师生员工不得在隔离现场及附近区域逗留,不得攀爬工地的隔离板和建筑物,不得扒开隔离板。严禁进入工地和隔离区现场,如确需进入,须向后勤处或施工管理方申请,同意后方可进入。师生员工应远离工地,路过工地附近,应注意观察上方、左右有无悬挂物和下坠物等。

    四、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及进出校门口,要注意避让过往的工程车辆。要与工程车保持距离,以防不测。

    五、施工期间校园人员复杂,各二级单位应加强防盗工作。针对校园施工的安全教育,各单位需开展师生员工施工专项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六、安保处会加强校园进出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对需要局部封闭道路及占用公共区域等情况,将加大巡逻防控力度,确保交通顺畅。

    七、各施工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改造和管理工作,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做好消防工作。

    八、各施工单位须做好文明施工宣传教育,规范施工行为,做到施工便民、利民、不扰民。

    九、各施工场地应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设围栏,制作警示标识标牌,严格按照施工的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

    十、如遇涉及施工突发应急事件,请及时拨打相关管理单位电话:

    1、后勤处管理电话:86613556(883556)

    2、校园24小时报警电话:86632110(882110)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310053)

    校办电话: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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