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11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测试安排:
测试对象
| 测试时间
| 测试检录点
| 测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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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学生
| 11月5日
| 富春校区室田径场旗杆处
| 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引体向上、50米、800/10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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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预防医学1-2班,2016级中医学1班(本硕连读)
| 11月9日
| 滨文校区田径场旗杆处
|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引体向上、50米、800/10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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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班级具体测试时间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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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测试具体事项:
1.符合免测条件(本学年无法测试)的学生,填写《免于执行申请表》并附医院证明,符合缓测条件(二周内可以测试)的学生,填写《缓于执行申请表》,在测试前由学院汇总交富春校区活动中心5105室程隆老师。表格可以在体育部网站下载。
2.缓测时间:11月9日(周三)、11月16日(周三)下午13:00点。
3.缓测地点:富春校区田径场旗杆处集合。
三、注意事项
1.测试当天学生需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由班长组织入场参加测试。
2.测试的班级请于测试开始前15分钟到检录处参加测试;每项测试后请务必确认成绩已经输入后方可离开。
3.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穿着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并在测试中注意安全,如有疾病不宜参加个别项目,或者测试时发觉身体不适,请立即向测试老师声明。
4.如遇下雨或极端天气,视情况另行通知。
5.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组郁老师。
6.体测成绩结束后隔天可查询网站:http://tyb.zcmu.edu.cn用户名、密码均为学号,进入系统后请即刻更改密码。
浙江中医药大学体育部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