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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规范滨文校区电动车电动汽车校内充电及停放的通知

    来源 :            时间 : 2016-10-31

    全校师生:

    滨文校区电动车电动汽车智能充电站已经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为规范车辆在校园内充电及停放,特通知如下:

    1、原建于18、21号楼地下车库的电动车充电点因不符合消防安全,将于11月5日开始停止使用,建于滨文校区南门东侧停车场的智能充电站即日起正式投入试运行。

    2、电动车及电动汽车若需在滨文校区充电,仅限于智能充电站内相应的充电插座充电。

    3、电动车及电动汽车在充电完毕后请及时将车辆移停至划定的停车位置。

    4、智能充电站在试运行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试运行结束后,收费办法另行通知。

    后勤管理处

    安全保卫处

    2016年10月31日

    附:滨文校区智能充电站使用说明

    一、使用步骤

    1、在空闲位停好电动车,将电动车自带的充电器连接到充电插座上。

    2、将您的一卡通卡片插入对应插座的卡槽中,屏幕上显示卡中余额,拿开卡片,屏幕显示预扣金额及使用时间倒计时,预扣金额按0.01元递扣,同时红色指示灯亮起,充电开始。

    3、充满电或中途拔掉充电器,充电结束,系统会自动结算,无需再次刷卡。

    4、如在充电过程中再次刷卡,系统停止充电,并把剩余金额返回卡片中。

    二、注意事项

    1、请确认连接好电动车自带的充电器,其次将电源插入充电插座中,最后再刷卡充电。

    2、每个充电插座仅限一台电动车充电,使用大功率电瓶充电,系统会自动检测并断电,请大家自觉遵守。

    3、电动车充电时请勿使用电动汽车插座,电动汽车充电插座的功率较高,将会损坏电动车电池,且有消防隐患。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310053)

    校办电话: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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