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规范访客申报审批管理制度的通知》(浙中医大校办〔2020〕3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疫情期间校园安全管控,确保校园安全、平稳、有序。现开始办理我校下半年访客进校“临时通行证”,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6月23日-6月30日。
二、办理对象
在校内需要工作一周及以上(如校内施工和维修、食堂和超市配送、实验室技术人员等)的访客人员。
三、办理流程
(一)访客须扫码进入我校访客系统,将个人身份信息、车辆信息、访问事由录入系统,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提交受访部门(个人)审批通过。访客时间不得超过12月31日。
(二)受访部门(个人)须到安全保卫处综合科(23113室)预领进校“临时通行证”(最长周期6个月),填写访客基本信息,加盖部门公章,完成访客进校申请审批程序。
(三)经安全保卫处审核通过后,加盖安全保卫处公章,形成有效通行证件,办理3人以上“临时通行证”的需要再递交人员信息汇总名单(盖章)。
(四)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访客疫情防控要求及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由受访归口部门负责,访客进出校园和在校内公共区域需要佩戴或出示“临时通行证”。
(五)上半年已申领的访客“临时通行证”有效期截至6月30日,过期作废。两校区业务办理负责人,(滨文校区)联系人:蒋小光,电话86633166 ;(富春校区)联系人:马吉,电话61768225 。
安全保卫处
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