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留宿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时间 : 2021-07-20

    各学院:

    为确保对暑假留校学生的有效管理与服务,请各学院按照学校及学工部下达的有关工作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切实落实“谁留人,谁主管”的原则,有关具体事宜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

    1.学院应成立暑假留校学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对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和提醒留宿学生提高人身财物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落实假期留校学生安全稳定以学院管理为主的原则。

    2.学院要对暑假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动态研判,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落实相关要求,并与全体留宿学生签订安全责任协议。

    3.学院要对本单位参与值班的学工干部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值班和应急处理能力。

    4.各学院要切实掌握留校学生的生活、学习及健康动态,关注学生留宿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住宿安排,杜绝“一人住宿一寝”现象。

    5.学院要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以留宿学生所在楼层或班级为单位设立临时负责人,落实留宿学生每日情况清单制度,做好学生日检、寝室晚点到,并确保假期临时负责人不断档。

    6.学院要加强对临时负责人的相关培训,建立日常联系汇报机制。学院应及时协调处理本学院留宿学生相关的安全教育、管理等情况,必要时向当天值班汇报。

    7. 学院要继续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督促留宿学生做好各项防疫工作和防护措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中途返校学生审批等提醒监督工作。

    二、留宿学生

    1.两校区暑假学生留宿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9月10日。审核通过的留宿学生按学校统筹安排的寝室住宿,具体调整与变动以学校及后勤有关部门通知为准。留宿期间,禁止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来人员。

    2.遵守校园、住宿园区相对封闭管理规定,配合校园、住宿园区入口测温、验码、登记措施。

    3.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各项防疫工作和防护措施,自行做好寝室通风、消杀等工作,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及时上报。返乡后回校留宿学生,目前在省内各地,或省外低风险地区,且无28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学生,凭浙江健康绿码返校。出发地为低风险等级,但所在地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出现中风险地区的学生,需提供返校前3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向学院申请返校,返校后进行14天健康管理措施。

    4.假期留宿学生须服从学校、学院和公寓的统一安排管理,须自觉遵守学校及公寓各项管理规定,不能一人单独住宿一间寝室。

    5.留宿期间,留宿期间,学生须于每晚10:00前返回寝室,每天归寝后须在一楼宿管值班处进行签到。由于夜班等特殊情况迟归,须向寝室及学院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6.留宿学生变更留宿时间或结束留宿返乡的,须报告临时负责人和所在学院,并务必在公寓楼宿管员处登记备案。

    7.留宿期间,如违反公寓和学校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取消留宿资格。如发现任何影响公寓文明与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值班老师和辅导员。滨文校区值班点:设在立业园 5-101室,值班电话:13396521663。富春校区值班点:设在8B127室,值班电话:18967107707。


    学工部

    2021年7月19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310053)

    校办电话: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 

    浙ICP备0504083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

    Copyright ©1959-2023 浙江中医药大学  


    • 企业微信号
    • 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编:310053

    校办电话:0571-86633077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

    Copyright © 2023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ICP备0504083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