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因公活动中产生核酸检测或隔离费用报销的温馨提醒

    来源 :            时间 : 2021-11-01

    各位师生:

    由于近期国内外疫情反弹,个别老师问及核酸检测或隔离费用报销等有关事项,特做如下提醒:

    1.如因公出差、因公出国(境)等公务活动过程中确需进行核酸检测或隔离住宿的,所产生的检测或隔离住宿费用(自费部分),可与此次业务活动的差旅等其他费用一并报销。

    2.请务必保管好发票及支付记录等相关材料,报销时作为附件一并附上。

    3.原则上只报销核酸检测或隔离产生的基础费用,其他增值或明显高于正常费用的不得报销。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1月1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310053)

    校办电话: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 

    浙ICP备0504083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

    Copyright ©1959-2023 浙江中医药大学  


    • 企业微信号
    • 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编:310053

    校办电话:0571-86633077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

    Copyright © 2023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ICP备0504083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