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各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期末阶段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学校《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就主要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封停与使用
1.封停:相关实验室在完成本学期教学科研任务后,请于1月18日前及时联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完成安全检查后进行封停。
2.使用:寒假期间需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要求明确使用时间、实验场所、实验内容、操作人、实验室负责人及涉及相关危险物品等情况,同时请填写《寒假实验室使用备案表》(附件1)由所在学院(单位)审核后,于1月18日下班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假期实验室工作要求
1.寒假期间继续使用实验室的学院(单位)请做好“两掌握,两落实”的安全管理措施:
(1)掌握假期使用实验室开展的具体研究内容与涉及危险因素,如有涉及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设备的实验,负责老师须在场指导。
(2)掌握假期使用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的具体人员,并做好实验室人员管理,严禁学生单独在实验室内进行实验。
(3)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在用实验室的值班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4)落实有“针对性”的实验室操作培训与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在假期前落实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废弃物处置、仪器设备、水电安全、生物安全、人员进出管理等工作,特别是做好实验室内暂存的危险化学品与高温高压等特殊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
(1)实验室暂存危险化学品应少量安全存放,防止泄露、破碎等情况引发的二次事故;对于易燃易爆化学品,请确认物品封闭完好,做到通风避光保存危险化学品。
(2)配合做好近期特殊仪器设备检测工作,制作相应操作规程,粘贴相应警示标识,使用烘箱等加热设备时应有人值守或10-15分钟定期巡查。
(3)各实验室应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
三、请各学院(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封停与使用登记以及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保障期末与寒假期间实验室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运行。
联系人:何 洁 骆锋生
联系方式:86633313 滨文校区23号楼455室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