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组织评选校级青年教学标兵的通知

    来源 :            时间 : 2022-03-28

    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青年教学标兵评选办法》(浙中大发〔201575号)(附件1)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2021年校级青年教学标兵的评选工作。请符合评选条件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各学院做好推荐工作,并于422日前将《浙江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学标兵申报表》(附件2)一份及相关支撑材料报质量管理科(纸质材料交至滨文校区行政楼651室,电子文档发至7048635@126.com;联系人:邬元曦,电话:86633046)。

    对文件中有关时间节点的说明:

    1.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时间截止为20211231日)。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为20211231日)。

    3.近五年教学工作情况。

    ⑴ 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时间为20162021学年(2016年91日至2021831日)。

    ⑵ 教学业绩考核为20172021年度。

    ⑶ 论文、课题等材料时间为201691日至2021831日。



    附件1:《青年教学标兵评选办法》(浙中大发〔201575号)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学标兵申报表》



    教务处

    2022年32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310053)

    校办电话: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 

    浙ICP备0504083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

    Copyright ©1959-2023 浙江中医药大学  


    • 企业微信号
    • 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编:310053

    校办电话:0571-86633077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

    Copyright © 2023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ICP备0504083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