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青年教学标兵评选办法》(浙中大发〔2015〕75号)(附件1)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2021年校级青年教学标兵的评选工作。请符合评选条件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各学院做好推荐工作,并于4月22日前将《浙江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学标兵申报表》(附件2)一份及相关支撑材料报质量管理科(纸质材料交至滨文校区行政楼651室,电子文档发至7048635@126.com;联系人:邬元曦,电话:86633046)。
对文件中有关时间节点的说明:
1.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时间截止为2021年12月31日)。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为2021年12月31日)。
3.近五年教学工作情况。
⑴ 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时间为2016至2021学年(2016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⑵ 教学业绩考核为2017至2021年度。
⑶ 论文、课题等材料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附件1:《青年教学标兵评选办法》(浙中大发〔2015〕75号)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学标兵申报表》
教务处
2022年3月25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310053)
校办电话: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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