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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开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 :            时间 : 2022-08-30

    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2022年秋季开学工作总体方案》要求,为确保秋季开学工作正常进行,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开学前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方式

    (一)各二级单位自查。即日起至831日,各二级单位结合实际及检查重点制定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全员发动,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在开展检查自查过程中要留有记录,各类隐患排查工作需形成工作闭环。

    (二)学校安全检查与督查。91日至2日中午12点,由校安全检查小组检查,成员包括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医院管理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区管委会、工会、各学院、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同志组成,安全检查小组具体分工安排见附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将作为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92日下午由校领导带队对三校区进行安全督查,各相关检查小组组长及成员参加。

    二、检查内容

    检查的重点部位包括学校及周边环境、实验室及危化品仓库、消防设施、交通安全、食堂、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学生和教工宿舍违章使用电器以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

    (一)日常安全管理。检查各场所是否建立和落实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做相关详实记录,排查出的隐患能否及时落实整改;各场所每个房间安全管理责任人是否明确,是否贴挂责任人标示牌,房间内的设备、仪器、材料是否逐个登记造册备查,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修正。

    (二)校园消防安全。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高配房、体育场馆、图书馆、中医药博物馆等消防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内消防通道、逃生疏散通道等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规定配齐配足并保持完好。消防安全日巡查、月检查工作是否按《浙江中医药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中医大﹝2021117号)文件要求落实。随机抽查各单位5-10名员工,查验是否能够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

    (三)师生交通安全。查验校车在开学前是否完成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同时查验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资格、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校车日常检修记录、校车交通违法处置记录、校车动态管理制度、班次工作交接制度落实情况。

    (四)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查验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食堂采购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工作是否规范,采购记录是否完备;餐饮器具容器、直饮水机等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清洗消毒;食品留样是否规范。

    (五)实验室安全。以实验室和危化品仓库为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体系、规章制度,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存放及管理,实验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实验室废弃物管理与处置等。

    (六)校园治安情况。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检查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等安全制度的实施落实情况。检查校内机动车和非机动的摆放情况。

    (七)校内施工场所安全。检查校内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施工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现象和行为。

    (八)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查看门岗是否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后勤防疫物资储备情况;医务室的疫情防控相关预案和工作台账;食堂、超市、图书馆、中医药博物馆等重点区域的疫情防控预案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履行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要把本次检查作为新学期开学期间的重点工作来抓,相关责任人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自觉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及时解决问题。相关检查记录要留存,以便督查时核实有关信息。

    (二)认真组织排查。各检查组要认真开展检查,采取查阅台账和实地检查相结合。要实事求是反映存在的问题,并做好相关的工作记录,重在发现问题和查找不足,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三)坚决落实整改。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分析研判负责区域内的安全形势,对照安全督查组下达的校园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组织研究整治方案,落实隐患清零的具体时间、责任人和具体措施,逐条整改到位,确保秋季开学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附件:1.检查小组安排表

    2.检查情况记录表

    办公室

    安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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