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14年印发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教体艺[2014] 3号),以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202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相关说明》、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中医大〔2019〕102号),现将2023年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2022级全日制本科生、2021级富春校区全日制本科生
二、测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16日
三、测试地点:富春校区田径场
四、测试内容: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50米、1000米(男)/800米(女)
五、测试具体事项:
1.符合免测条件的学生,填写《免于执行申请表》(附件1),学院盖章并附上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证明于4月14日前交于学生事务中心(体育保健班学生无需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2.符合缓测条件的学生,填写《缓于执行申请表》(附件2),学院盖章后于4月14日前交于学生事务中心,逾期将不予受理。
3.缓测时间:2023年4月26日(周三)13:30-16:30
4.缓测地点:富春校区田径场
5.测试时间和项目以秩序册安排表为准(附件3),2022级学生以自然班为单位,2021级学生以体育选项班为单位进行测试,班长/体育委员组织班级学生提前20分钟到检录处(室外篮球场)集合整队并清点人数,带领班级同学提前做好准备活动,根据测试志愿者引导到场地进行测试。
六、注意事项
1.测试当天学生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等有效证件由班长组织检录参加测试。
2.测试开始前20分钟到检录处领取班级测试表格,在测试结束后班长拍照让班级同学确认,并将表格交回检录处,签字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测试场地。
3.如发现不符合免测申请条件的,经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组审核后通知各学院。
4.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穿着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并在测试中注意安全,如有疾病等身体原因不宜参加测试,或测试时发觉身体不适,请立即向测试老师声明。
5.如遇下雨或极端天气,视情况另行通知。
七、违规处理
对于一切替考、谎报成绩等作弊情况,一经发现,直接上报学校。
八、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锌铮
联系电话:86613689
地 点:滨文校区3433-3办公室。
浙江中医药大学体育部
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