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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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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时间 : 2024-01-12

    各学院、各培养基地:

    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学术学位和非规培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寒假期间实验和实践工作由学院和导师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规培研究生假期由各规培基地统一安排。为维护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落细做实研究生的安全教育管理与服务,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导师

    导师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对研究生的政治信仰、理想信念、诚信意识、集体观念、创新精神、学术道德、安全法制等教育贯穿到培养的各个具体环节。寒假期间,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关心帮助研究生解决思想、学习、科研、心理、生活、就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合理安排研究生休假。遇突发事件及时上报,配合处理。

    二、学院和培养基地

    (一)学院和培养基地要加强寒假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合理安排研究生休假,关心研究生思想动态,开展相关慰问走访工作。学院成立寒假留校学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担任组长,负责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和提醒留宿学生提高人身财物安全和遵纪守法意识,落实相关要求,留好相关台账。

    (二)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设立师生安全负责人,组织专题培训,提高值班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掌握研究生生活、学习及健康动态,及时协调处理本学院学生留宿相关事务,必要时向当天值班汇报。

    (三)学院要切实掌握研究生寒假期间的动向,认真填写:附件《寒假期间研究生离校去向信息统计表》,并于2024年1月22日前将汇总电子稿以OA形式报送给研工部思政科曹俊老师。

    三、研究生

    (一)研究生要以学业为重,服从导师、学院、基地安排,妥善处理好学业与休假的关系。

    (二)自觉遵守学校、学院、培养基地、实验室及住宿点各项管理规定,提高消防安全、水电安全、财物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等意识,严禁使用明火和违章电器,谨防电信诈骗;提高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通风、常保洁,营造安全健康的住宿环境,禁止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来人员。


    研究生院(研工部、学位办)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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