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基地:
为进一步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毕业实习、临床实习、暑期临床见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见习安排
(一)毕业实习安排
1.2024年6~7月开展毕业实习专业:2020级中医学、中医学“5+3”一体化(含何任班)、医学影像学、中医骨伤科学、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儿科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2021级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助产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医学信息工程、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等。
2.2024年12月开展毕业实习专业:2021级中药学(含远志班、直博班)、药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生物科学、医学实验技术、生物技术;2023级药学(专升本)等。
3.2025年1月开展毕业实习专业:2021级英语;2023级英语(专升本)、市场营销(专升本)等。
(二)临床实习安排
2024年7月开展临床实习专业:2021级预防医学。
(三)暑期临床见习安排
1.2024年7月开展暑期临床见习专业:2021级中医学、中医学“5+3”一体化(含何任班)、中医学直博班、医学影像学、中医骨伤科学、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儿科学、口腔医学;2022级康复治疗学等。
2.护理学、助产学安排另行通知。
二、总体原则
1.医护类及医学技术类相关专业毕业实习:原则上应集中实习,五年制专业、护理类专业原则上每个实习单位不少于5人,四年制专业每个实习单位不少于3人,并设小组长1~2名;杭州地区以外的实习单位需提供住宿,以确保学生实习期间人身财产安全。
2.非医类相关专业毕业实习:学院应确保每个专业都有一定数量的实习基地开展集中实习。
3.临床实习:原则上应集中实习,每个实习单位不少于5人,杭州地区以外的实习单位需提供住宿,以确保学生实习期间人身财产安全。
4.暑期临床见习:学生回原籍地所在市县或选择安排住宿的单位见习,下学期拟开展床边教学的学生原则上在床边教学单位见习。
三、时间安排
1.教学基地需求调研:①请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根据各专业教学大纲及医院实际情况确定可接纳2024年6~7月毕业实习、临床实习、暑期临床见习的专业及人数,于2月2日前填好回执(附件1,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532237044@qq.com;②非医类专业开展集中实习见习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联系落实需求调研,报实践教学科备案。
2.学院方案制定:请各学院根据教学基地的接收情况及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实习见习安排具体工作方案,于2月26日前报至实践教学科。
3.学生志愿填报:2024年6~7月开始毕业实习或临床实习的相关专业请于3月6日前、2024年暑期临床见习相关专业请于4月18日前完成志愿填报相关工作。
4.名单汇总:①材料要求:请各学院将实习见习安排汇总表(附件2,Excel版及盖章扫描版)、《毕业实习手册》《毕业实习情况登记本》《毕业实习成绩考核表》《临床见习手册》等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每个专业2份)交至实践教学科。②截止时间:2024年6~7月开始毕业实习或临床实习的相关专业请于3月15日前报送;2024年暑期临床见习相关专业请于5月10日前报送;2024年12及2025年1月开展毕业实习的相关专业请于毕业实习前月一个月报送。
5.实习岗前培训:学生毕业实习前,各学院应安排岗前培训与教育,使学生明确实习任务和要求。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实习计划与大纲学习、操作技能强化培训、职业道德、组织纪律教育、安全法制教育等。岗前培训结束后,各学院组织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每个单项考核合格方可进入岗位实习。各学院应根据专业情况制定相应的岗前培训实施方案,于4月26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四、其他
1.为方便学院向学生开展实习见习宣讲工作,欢迎各教学基地同步发送医院情况介绍PPT。
2.联系人:丁玮玮,电话:86613733,邮箱:5322370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