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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中医药大学2017-2018年度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节水型单位创建申报服务单一来源公告

    来源 : 后勤管理处、采购中心           时间 : 2017-11-01

    我校2017-2018年度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节水型单位创建申报服务项目,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为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的节能服务单位,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浙江中医药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

    一、谈判项目编号:ZCMU-2017-36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序号

    谈判内容

    预算

    1

    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节水型单位认证申报

    15万

    三、单一来源谈判时间:2017年11月9日10:00(北京时间)

    四、单一来源谈判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23号楼719会议室

    五、单一来源响应资料:单一来源供应商应提供包括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服务方案、初次报价表等在内的响应文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中医药大学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86613563 传真:86613563

    项目需求:

    根据《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下达2017-2018年浙江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名单的通知》(浙机事发【2017】31号)文件中通知,确定浙江中医药大学创建申报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依据《节约型公共机构评价标准》,并结合我校实际,我校计划联合开展能源审计、水平衡测试、节约型机构创建申报、节水型单位创建共四项工作,工作要求:

    1、能源审计

    对我校进行能源审计,针对我校用能情况,对主要的用能设备和用能系统进行实测和分析,发掘节能潜力,提供节能改进方案,并进行可行性分析,要求在2018年1月31日前提供完整的能源审计报告;

    2、水平衡测试

    对我校进行水平衡测试,针对我校供用水情况,进行实测,发掘节水潜力,提供节水改进方案,并进行可行性分析,要求在2018年1月31日前提供完整的水平衡测试报告;

    3、节约型机构创建申报

    对照《节约型公共机构评价标准》,结合我校管理现状,进行预评估,寻找差距,并进行差距分析,按照难易程度罗列出改进清单,指导我校实施改进。要求在2017年12月31日前出具改差距分析报告(改进清单),在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申报方案。

    4、节水型单位创建申报

    对照《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结合我校管理现状,进行预评估,寻找差距,并进行差距分析,按照难易程度罗列出改进清单,指导我校实施改进。要求在2017年12月31日前出具改差距分析报告(改进清单),在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节水型单位创建申报方案。

    5. 后续跟踪服务

    完成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申报方案和节水型单位创建申报方案后,对验收阶段提出的改进内容,协助我们完成改进工作,直至最终顺利通过验收。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310053)

    校办电话: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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