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适应性团体心理辅导的通知

来源:  作者: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时间:2021-09-10  点击数: 

各学院心理辅导站: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21级新生的始业教育工作,帮助新生尽快适应特殊时期下的大学新生活,加强师生、同学间的互动交流,促进新生对心理健康、自我成长议题的关注,增强新生心理适应与发展的能力,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在2021级新生中组织开展适应性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苁蓉”启航,“心晴”飞扬

二、主办单位: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各学院心理辅导站、院朋辈心理互助会

三、参与对象:全校2021级本科新生

四、活动时间:20219月-10月

五、活动组织

1、团辅领导者培训

各学院朋辈心理互助会学生骨干、具有朋辈辅导经验的同学(共3-6名)统一参加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的理论培训与模拟演练活动。培训与演练安排如下:

时间

校区

地点

内容

9月1618:00-19:30

滨文校区

9号楼东二楼团辅室

理论培训与演练

9月1718:00-19:30

滨文校区

9号楼东二楼团辅室

理论培训与演练

9月1718:00-19:30

富春校区

活动中心5309

理论培训与演练

请各学院心理辅导站915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电子版(见附件1)发送至20201045@zcmu.edu.cn ;参与团体辅导带领的同学请加入QQ群组:667484022,方便培训分组的沟通及活动开展过程中的疑问解答

2、团辅实施阶段(10月20日前)

各学院心理辅导站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团辅活动时间与场地,并在活动开展前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备案(见附件2),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人员开展督导与反馈。为及时有序做好新生适应工作,请各学院心理辅导站于10月20日之前完成团体辅导。

3、活动总结(10月底)

为了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活动的实效性,请各班级在活动结束后随机抽取一半学生在手机上填写网络版《团体成员反馈表》(见附件3二维码)。各学院心理辅导站在活动结束后需提交每班一张活动现场照片(照片命名为班级名称)作为团体辅导开展情况考核参考,并做好优秀个人的申请审核和推荐工作(见附件5),在10月26日之前将各班团辅活动现场照片及学院推荐优秀个人申请表发送至20201045@zcmu.edu.cn,;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择期召开团体辅导活动总结会议,开展经验交流和优秀集体与个人表彰。

六、其他说明

1、团辅实施阶段,为了促进师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建议各新生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和班助等到场主持和参与。

2、团体辅导活动方案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根据学生心理成长需求统一制定(见附件4),各学院心理辅导站可根据实际情况稍作修改。

3、场地要求: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场地,建议使用团体辅导教室或具备可移动桌椅的场地开展活动,以确保安全性和活动效果。如需使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团体辅导室可提前预约,预约电话:86613765(滨文);61768203(富春)。

4、团体辅导结束时,请领导者务必告知新生我校心理健康服务的预约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苁蓉心晴,点击咨询预约即可。

5、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段丹丹老师(86611061)。


学工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19月10日


Copyright © 2015-2016 浙江中医药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行政楼1楼 邮编:31005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