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级本科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作者: 时间:2021-10-09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新生心理成长档案,及时发现潜在心理问题,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学工部(学生处)将组织开展2021级入学本科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为确保普查工作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2021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本部、滨江学院学生)
二、普查时间和地点
富春校区:10月16日(周六)8:40-17:40,地点:富春人文楼南2楼机房;
滨文校区:10月18日(周一)12:40-13:30,地点:滨文1号楼1209机房;
(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组织动员工作
我校心理普查将在两校区机房进行,采用自陈式问卷。普查选用的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能帮助新生更好地了解自己。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要加强新生进行心理普查施测前动员、讲解和引导,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普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请学院心理辅导站务必提醒同学注意以下几点:
1.请按照规定场次参加心理普查,在规定开始时间前10分钟到达指定机房候场,以真诚、负责的态度完成心理普查工作;
2.详细阅读现场桌上的《普查须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心理普查;
3.本次普查一共由三个量表,请依次完成,全部完成三个量表方可视为已完成心理普查,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请假和补测工作
心理普查原则上要求每位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请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普查情况将纳入二级心理辅导站考核。
个别学生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当天心理普查的必须提前请假,并将辅导员开具的书面请假单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拍照上传后台备案。请假的同学需参加心理普查补测,请在补测时间段内前往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领取地点:富春校区学生活动中心5311)领取一份《普查须知》,然后在补测时间段内自行前往机房完成心理普查(学校不再统一组织),逾期视为未完成心理普查。补测时间为10月18日-10月20日15:00。
学工部(学生处)将在补测结束后公布普查参与情况。如有疑问,可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电话:0571-61768203。
学工部(学生处)
2021年10月9日
附件1:2021级本科新生心理普查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