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摸底
对照减租政策和实施细则,确定符合享受房租减免政策的承租户清单。
(二)政策告知
通过公示公告、电话联系、微信短信、邮件通知、网络沟通等方式,广泛宣传租金减免政策。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方点对点主动联系告知。
(三)受理申请(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审批结果)
承租方提出减租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租金减免申请书;2.营业执照;3.小微企业证明(市场监督总局网站“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等。并将材料报送至如下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23幢453室,联系人:章老师,联系方式:0571-86613620。
(四)审核批准
起草《关于落实疫情期间学校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请示》并上报校长办公会议决策。
(五)落实结果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决策结果,办理减免手续,签订减免补充协议,确定减免方式并执行。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方告知对方不予减免的原因。
(六)统计报送
逐项核对、汇总形成房租减免工作台账,按上级要求定期报送房租减免政策落实情况。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310053)
校办电话: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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